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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所唐有凤律师为吴福青案无罪辩护反响强烈

发布时间:2007-12-12 09:31  访问次数:

唐有凤律师、陈有西律师在法庭上。
 

  12月4日到5日上午,浙江省台州市黄岩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原台州市玉环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吴福青受贿案,黄岩区法院组成由刑庭庭长潘跃鸣为审判长的合议庭审理本案。 
  本所副主任唐有凤律师、京衡律师集团主任陈有西在法庭上为被告作了无罪辩护。律师运用控方的证据,并同时出示律师取证的七份证据,证明三笔37万指控的虚假性:
  检察机关指控被告人在2005年下半年至2006年下半年其在担任玉环县珠港镇城关办事处党委书记和兼任玉环文旦大道绿化工程总指挥期间,先后4次总计受贿40万元人民币。辩护律师则认为三笔37万受贿事实不存在,口供和事实漏洞百出,违法获取口供证据确凿;3万元在案发前四个月已经主动拒贿退回,因此为被告作了无罪辩护。一天半的庭审质证和辩论都非常激烈,能容纳500名旁听群众的该院第一审判庭座无虚席。台州、玉环两级人大代表二十多人旁听了审判。
  
  今年47岁的吴福青,系原玉环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台州市三届人大代表,玉环县十四届人大代表。因涉嫌受贿犯罪,经台州市人大常委会和玉环县人大常委会许可,于2007年6月28日被台州市人民检察院决定刑事拘留,同年7月13日被台州市人民检察院决定逮捕。

  庭审结束后,旁听代表和人民群众反响强烈。认为本案疑问很大,20多名代表已经向有关方面提出了要求司法机关公正审理本案的书面建议。法庭宣布,鉴于本案争议很大,将在合议后决定是否调取证据、传唤证人到庭继续审理,还是直接作出判决。法庭没有当庭宣判。